什么情况下需要做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呢?
1、 建筑物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建筑结构拆除改造、房屋荷载明显增加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的,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
1、 建筑物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建筑结构拆除改造、房屋荷载明显增加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的,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加固设计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修。确需装修的,应先对房屋进行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在满足安全居住和使用条件后,方可进行加固改造。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房屋结构的拆迁改造和房屋荷载明显增加的,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加固施工。
4、原房屋变更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建设大型建筑物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域内的相邻房屋进行鉴定,并按规定采取加固保护措施。
点击查看全文
下一篇:
软土地基的加固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