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4万余户农村存量危房完成加固改造
10月27日,记者从“决胜全面小康 决战脱贫攻坚”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场(住房安全有保障)上获悉,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自2010年以来,累计投入各级财政资金6.98亿元,对全市40540户农村存量危房进行了改造,逾10
10月27日,记者从“决胜全面小康 决战脱贫攻坚”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场(住房安全有保障)上获悉,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自2010年以来,累计投入各级财政资金6.98亿元,对全市40540户农村存量危房进行了改造,逾10万农村贫困群众自此告别了危旧房,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截至2020年5月,农村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
住房安全有保障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五大脱贫标准的其中一项重要指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推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主要抓手。近年来,市住建局组织各县(区)对全市农村危房存量进行摸底排查及复核、实地踏看、鉴定住房安全情况,精准识别对象,并严格执行“三级认定”“两榜公示”制度,即农户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并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审查环节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做到应改尽改,逐户销号。
本着精准精细的鉴定核验原则,全市各县区还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对辖区内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内的困难群众疑似危旧住房情况进行逐户鉴定,今年6月完成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核验工作,并将贫困户住房信息录入国家脱贫攻坚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录入率100%。
为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实现安居梦,市住建局印发《萍乡市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明确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后房屋必须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功能分区、抗震设防等。此外,连续多年组织调研督导组对新建房屋的农户进行技术指导,为县区、乡镇工作人员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业务培训,采取不定时抽查等方式开展质量跟踪监督检查,确保危房改造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达标准不验收。
为确保危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市住建局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县(区)财政部门直接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危改对象一卡通账户上,减少中间环节。将骗取补助资金、诱骗胁迫农户上缴回扣、好处费等行为列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范围,避免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禁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资金行为,严禁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此外,自2017年以来,市住建局还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对象,大力开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三年行动计划”。各县区、乡镇还将农村危房改造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改水、改厨、改厕、改路、改沟、改电,拆除违建杂屋、清理垃圾杂物,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