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三五”加固改造老旧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基本覆盖
2月2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北京市“回顾‘十三五’ 展望‘十四五’”系列新闻发布会全面深化改革专场。发布会上,市住建委副主任冯可梁介绍,“十三五”期间,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改造后老旧小区物业
资料图。图源北晚新视觉
2月2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北京市“回顾‘十三五’ 展望‘十四五’”系列新闻发布会全面深化改革专场。发布会上,市住建委副主任冯可梁介绍,“十三五”期间,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改造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自2017年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启动以来,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全市已累计确认了433个项目,涉及小区511个、住宅楼3646栋,居民34万户;拆除违法建设、规范物业管理等整治类内容已全面实施;累计开工317个、完工105个。
特别是2020年,全市努力克服疫情影响,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跃上了新台阶,实现新开工项目220个,涉及261个小区、建筑面积1038万平方米、居民17万户,占累计确认项目的51%;新完工项目61个,涉及72个小区、建筑面积214万平方米、居民3.5万户,居民满意度达90%以上。圆满完成了开工200个项目、完成50个项目的年度任务目标。 她介绍,截至目前,“十三五”时期列入改造范围的511个小区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461小区成立业委会或物管会,占项目总数90%以上。
同时,改造实施中,积极搭建小区改造议事协商平台,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内生动力得到有效激发。明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必须先成立业委会或物管会,注重整治改造与长效管理的有效衔接。所有改造项目,楼本体、设施改造、环境提升与规范物业管理引进同步开展,对改造后的小区全部形成常态化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使改造成果能够得到长期保持。 “我们始终把推动建立老旧小区治理的良性循环机制作为综合整治的重要工作目标和抓手。”她介绍,本市要求各区在项目改造前完成业委会或物管会组建的同时,引导业主就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引入专业化的物业服务。积极鼓励基层通过高效组织,指导业主组织发挥作用,督导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良好服务,落实居民缴纳物业费、补建续筹专项维修资金等改造义务,逐步建立健全老旧小区的良性循环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维修资金改革方案、相关配套文件及试点方案,并针对规范业主使用表决程序、简化使用审批要件、房改房维修资金补建、维修资金续筹等重点难点问题展开了试点。推进研究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和适老化改造意见,分类细化改造标准,抓好公共环境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重点任务,鼓励实施“物业+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