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既有小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将对长沙800个小区实施品质提升
记者从长沙市住建局了解到,长沙正在进行既有小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将对长沙800个小区实施品质提升。此次进行既有小区品质提升的均为建成于2000年至2015年之间,并且完成物业维修资金归纳的小区。不仅要解决停车、
记者从长沙市住建局了解到,长沙正在进行既有小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将对长沙800个小区实施品质提升。此次进行既有小区品质提升的均为建成于2000年至2015年之间,并且完成物业维修资金归纳的小区。不仅要解决停车、监控、排水、绿化等硬件问题,还要通过引入专业物管、组织居民自治等方式解决部分既有小区没有物业管理的难题。
设计师提供专业设计、合理布局美观实用。为了让小区提质更符合居民需求,长沙市住建局也引入了设计师的参与,来实现居民的愿望。该项工作以各区县(市)及长沙高新区为实施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师进小区服务协议,合同明确相关服务条款及权利责任等内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前期调研、改造方案设计、指导施工现场与方案设计的一致性、工程验收、运维指导等。
长沙天心区的金碧文华小区就属于改造范围。根据居民要求,设计师一共在小区内布置了313个摄像头,这些摄像头不仅能覆盖小区所有区域,还做到了物尽其用,没有浪费改造资金。
根据社区和业委会收集的居民意见,金碧文华小区一共对排水、照明、监控、护栏等15个大项进行了专业设计,所有改造工作均按设计进行。
长沙市住建局表示,引入设计师进入小区,可以为小区提质改造提供最专业的意见。在居民需求和小区实际情况间达到平衡,确保改造资金合理使用。小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今年完成100个小区。
根据长沙市既有小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今年全市将完成品质提升的小区100个,2022年、2023年全面铺开既有小区品质提升工作,全面提升居民的人居环境。
那么,长沙市既有小区提质改造具体是如何实施的?改哪里?改造的资金有又何而来?答案在这里。
长沙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广泛征询、充分尊重业主意愿,科学精准制定改造方案;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业主(业委会)为主、党建引领、多方参与、分级统筹、市场运作的联动协调机制,全面构建共建共享长效机制。
同时按照“点线结合,系统推进”原则,以既有小区为单位,遵从规划要求,充分挖掘闲置土地、房屋、设施等既有资源,进行空间重置和功能完善;以消防、给排水、绿化、无障碍出行、停车等方面问题改造为导向,系统梳理小区及周边配套问题,综合红线内外情况,有序推进小区内外整体提质。
改造涉及哪些内容?
根据《长沙市既有小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长沙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通过完善管理机制,消除既有小区“斑点",补齐功能短板,全面改善小区居住环境、综合功能、公共服务和基层治理,提高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既有小区品质提升具体包括以下五大方面:
1. 居住安全保障
将全面加强建筑外立面安全保障、消防安全保障、电梯安全保障,建立既有小区建筑外立面安全管理机制,督促相关主体部门落实对残缺、脱落、破损的外墙进行局部修补。
2. 居住品质
将建立设计师进小区机制,开展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供水设施品质提升、排水设施品质提升、建筑节能品质提升,组织设计师、工程师进小区,指导制定居住品质提升方案,实现“一区一策”精准提质。
3. 配套设施
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电动车(电动非机动车)充电设施等进行完善,有效利用小区公共空间,均衡和完善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4. 环境综合整治
优化公共活动空间,对小区垃圾、周边配套设施等进行综合治理,按照全龄友好设计理念,对小区内道路广场空间、绿地空间、出入口空间进行优化设计;提升绿化品质,打造主题口袋公园等个性化景观空间。
5. 品质全周期动态监管
从规划设计阶段科学管控,到建设施工阶段严抓质量,质保期督促整改,再到政府引导、物业保障、业主自理,逐步实行小区全生命周期的品质动态监管。
根据《方案》,改造施工将以政府资金奖补为引导,充分发挥物业维修资金、公共收益资金、市场投入资金等多渠道资金作用,探索可持续的既有小区品质保障新模式。
长沙住建局将从以下几个渠道探索建立多渠道筹措资金模式:
积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政策,引导业主积极启用物业维修资金
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及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既有小区提质改造
同时鼓励小区业主使用公共收益资金参与既有小区提质改造,从而探索建立多渠道筹措资金模式
改造过程中物业维修资金又该怎么用?别急!相关政策规定也明确了。
此前,长沙市住建局还印发了《关于优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支持既有小区提质改造的通知》,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决策机制将进一步优化。
1. 明确业主表决规则
根据《民法典》规定,既有小区提质改造项目中凡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的,经有利害关系的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可以使用。
2. 明确支持业主大会自管本小区的维修资金
已成立小区党支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按规定将代管资金划转业主大会开立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进一步方便物业小区使用维修资金。
《通知》还明确,要进一步简化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1. 下放审批权限
明确凡涉及既有小区提质改造的项目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的,统一由所属各区住建局全权负责,不再上报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2. 简化维修资金拨付程序
明确由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代管维修资金的,区住建局审核后报物维中心备案,该中心不再审核直接通知专户银行划转款项
由业主大会自行管理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区住建局备案后,直接通知专户划转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