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出台 五年改造44万户
广西新闻网南宁1月6日讯(记者 李良 通讯员 王凌云)日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十四五”期间,广西将通过实施44万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广西新闻网南宁1月6日讯(记者 李良 通讯员 王凌云)日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十四五”期间,广西将通过实施44万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健全完善城镇老旧小区各类配套设施,把城镇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美丽家园。
改造目标:5年改造44万户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根据规划,“十四五”时期,广西将坚持以人为本、美丽宜居等原则,突出“提升城市品质、补齐设施短板、改善人居环境、彰显人文风貌”四个重点,实施44万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城镇老旧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背街小巷环境面貌,助力构建社区“15 分钟”生活圈,进一步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
据了解,2019年以来,广西大力推进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有效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截至2021年9月底,累计开工1688个小区共计20万户,累计竣工1035个小区共计11.28万户。
改造范围:三大类小区优先改造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以及军休干部集中安置的住房小区)。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将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2001—2005年建成且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可按年度改造任务一定比例纳入改造范围。基础类改造内容严重缺失的城镇老旧小区,群众改造意愿强烈、资金充足、权属清晰等条件成熟的城镇老旧小区和集中、连片的城镇老旧小区这三类小区将优先进行改造。
改造内容方面,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类,范围包括小区内部、与小区直接相连的小区外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基础类改造内容坚持应改尽改,具备改造条件的原则上应结合居民意愿全部进行改造;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内容为鼓励改造内容,可结合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和居民改造意愿选择性进行改造。
改造任务:鼓励连片改造、打造一批示范项目
建立改造项目储备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统筹安排改造任务、打造示范项目、统筹推进背街小巷整治提升等,“十四五”期间,我区将抓好7项主要工作,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成效。
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带动老旧小区全面改造。我区通过分类实施改造内容、建立资金多元筹集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三个举措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实现打造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等效果。
结合城市更新,鼓励实施连片改造。通过拆除违法建筑、畅通微循环、设施共建共享等方式,将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的独栋、零星、分散楼房整合,鼓励对片区内距离相近或相连的小区打破空间分割,实施集中连片整体改造。连片改造要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鼓励同步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统筹推进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将需要环境整治提升的背街小巷与城镇老旧小区进行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改造。通过拆除私自搭建建构筑物、实施道路、排水管网和架空管线改造等,实现街巷市容整洁、特色鲜明、环境宜居、文明有序。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文明施工及疫情防控措施。改造中,实施、设计、施工、监理和质监部门等参建各方与街道、社区紧密协作,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改造保障:多举措确保改造任务完成
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计划和职责分工,拓宽融资渠道……规划从多个方面明确了规划保障实施举措。
小区改造,资金是保障。规划提出,我区将坚持多元渠道,筹措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结合国家及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政策,探索建立财政奖补、居民分担、原产权单位投资、专营单位投资、市场运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同时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融合历史文化街区,老厂区、老城区改造,全面拓宽城市更新融资渠道,多渠道解决改造资金紧缺的难题。
小区改造,群众参与很关键。我区将结合城市体检、城市更新,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具体措施、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效的宣传,积极引导小区居民形成合理的改造意愿和预期,营造政府、社会、居民共同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良好氛围。
改造后,如何管理?我区将坚持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构建长效管理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在进行楼栋本体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环境提升等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物业管理引进工作。同时,指导小区做好居民自治组织建设,由小区自治组织协助小区管理相关工作,对改造后的小区形成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此外,广西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区直有关部门和市、县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每年组织对各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对工作突出的将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予以褒扬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