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疆老旧小区推行“订单式”改造,惠及近31万户
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我区老旧小区改造续建项目788个小区,11.63万户;新建项目1090个小区,19.34万户。改造项目计划于6月前全部开工建设。截至4月26日,续建项目已开工户数9.64万户,新建项目已
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我区老旧小区改造续建项目788个小区,11.63万户;新建项目1090个小区,19.34万户。改造项目计划于6月前全部开工建设。截至4月26日,续建项目已开工户数9.64万户,新建项目已开工户数2.92万户。
5月6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片区管委会新华社区汇财小区看到,施工人员正抓紧开挖路面,铺设管沟,畅通楼上楼下、屋里屋外给排水系统。“这是老旧小区改造的第一项也是最复杂的内容,预计再过四五天,给排水改造工作就完成了。”负责改造工作的施工单位新疆翔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标段项目经理刘仪勇说。
老旧小区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根据中央补助资金支持范围,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为适应居民不同层次生活需求,分为基础设施改造类、附属设施完善类、公共设施提升类3类改造内容。
我区专门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方案》,将乌鲁木齐市、伊宁市、阿克苏市、库车市、和田市5个城市列入试点范围,从统筹协调、政府和居民共担改造资金、社会力量参与、资源整合利用、完善长效管理等机制进行试点探索。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木塔力甫·艾力介绍,今年,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将推进“急居民所急、改居民所需”的“订单式”改造,各地改造的重点内容按照居民意愿执行,包括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内容,以满足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需要。
下一步,我区将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制定《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加强技术指导。抓好改造项目的实施,督促各地建立健全项目推进机制,落实责任到项目、到人。抓好试点示范的工作,在改造项目的生成、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合作共担,引入市场化方式参与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总结先进的工作经验,在全区推广实施。 (记者王玉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