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宁哪些老旧小区可纳入改造范围?
小区基础设施老旧却不在改造名单内,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可通过发放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征求意愿表、张贴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目的、意义等宣传内容,在充分征求老旧小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对于小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参与度高的小区优先纳入改造计划
老旧小区改造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近日,记者采访时发现,西宁市一些老旧小区改造后,总体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居民生活环境有了很大提升。但也有居民反映,由于种种原因,自己所住小区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西宁市市运小区改造项目现场
小区老旧为何不在改造计划之内
“我们小区周围的很多老旧小区都已经改造了,为什么我们小区还没有动静?”近日,几名家住西宁市共和南路48号家属院的业主在西海都市报App《记者帮》栏目留言:附近的很多小区已经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或者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而共和南路48号家属院已经建成20多年了,设施老化,为什么不在改造计划内?
记者前往共和南路48号家属院了解到,小区下水管网腐蚀渗漏现象严重,还反复堵塞,需要经常疏通。此外,小区路面破损、路灯不亮、垃圾随意堆放、停车难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就此,记者采访了磨尔园社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介绍,共和南路48号家属院1号楼到4号楼修建于1997年,5号楼和6号楼修建于2005年。社区所在的清真巷街道老旧小区较多,需要改造的小区项目也比较多,辖区内有很多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修建的老旧小区需要改造,重点改造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2000年后建成且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按一定比例逐年纳入改造计划。去年10月,社区已将共和南路48号家属院实施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汇报材料,交至西宁市城东区城乡建设局。改造项目包含道路硬化、照明、室外供电线路等,也包含公共区域内的上下水管网改造。记者从清真巷街道办事处获悉,共和南路48号家属院将纳入2023年基础设施改造范围。
除了共和南路48号家属院,南庄子7栋楼小区也遇到了改造难题。据了解,南庄子7栋楼修建于1978年,共有225户居民。由于小区修建时间久,出现了很多问题:楼体年久失修、地面坑洼不平、院内的空地成了临时停车场。2015年,相关部门就将此小区的问题上报至城建部门,希望纳入老旧小区和基础设施改造范围。相关部门调研后发现,这个小区每栋楼前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私搭乱建情况,尤其是一楼,情况较为突出,不少居民家私扩阳台或者改变房屋结构,导致整个楼体房屋结构发生改变。因为这一问题影响了该小区的“老旧小区改造”进程,所以该小区至今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纳入改造范围
哪些小区可纳入改造范围?4月4日,记者联系到城东区城乡建设局项目办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可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小区是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且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建筑主体结构完好,未来5年内未列入政府征收计划并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2000年后建成且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按一定比例逐年纳入改造计划。
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原因为:已进行“三供一业”等享受过国家补助资金改造过的小区、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建筑主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小区不纳入改造范围。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和引导类四类。
基础类是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坚持居民自愿、应改尽改。包含建筑物本体和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
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尊重居民意愿、能改则改。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无障碍、适老、停车泊位及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
提升类是按照绿色社区创建标准,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实际积极推进,需改则改。具备条件的小区,可在严格控制规模的前提下,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养老、托幼、助餐、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引导类是在满足居民生活需求,补齐短板,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坚持“政府引导、居民自愿”的原则,针对具备条件的小区,以居民为出资主体,在本单元楼所有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可对室内供水、排水、供气等系统进行改造。
符合条件应逐级申请
小区基础设施老旧却不在改造名单内,应该怎么办?如果下一年申报老旧小区改造的话,流程是怎样的?
城东区城乡建设局答复:小区基础设施老旧却不在改造名单内,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可通过发放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征求意愿表、张贴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目的、意义等宣传内容,在充分征求老旧小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对于小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参与度高的小区优先纳入改造计划(这里说的征求居民意愿主要包括:居民能够承担改造义务、能够积极配合拆除违章建筑、“三无”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能够引进物业服务或自治管理等)。满足上述条件后,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可向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镇、街道办事处将提出的改造申请汇总后报区建设主管部门,并经省、西宁市发改、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下达改造计划。